学校各单位:
按照上级统一安排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放假时间为:4月3日(星期六)至4月5日(星期一),共3天;4月6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、上课。
二、相关工作要求
(一)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,切实加强师生个人防护意识,假期外出要科学做好个人防护,保持社交距离,在公共聚集性场所,全程佩戴口罩,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
(二)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。教育学生注重人身、财产安全。做好学生行程去向信息登记跟踪,假期结束后做好返校学生缺勤追踪、学生外出台账管理,按要求做好学生健康监测,落实日报告、零报告制度。
(三)统筹做好清明假期教学安排。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衔接工作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、有序。
(四)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。强化安全责任意识,各单位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,加强交通、防火安全教育;保卫处进一步加大假期校园及周边巡查和安全防控力度,严防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校园稳定。
(五)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。各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安排,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保持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,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;重要突发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党政办公室
2021年3月29日